2015年舟山市普陀區擇優選聘高校畢業生到社區(村)任職資格復審的通知
來源: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1008 次 日期:2015-06-02 15: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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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參加擇優選聘面試的考生:

根據《2015年舟山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社區(村)任職公告》等精神,現將資格復審、面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5年舟山市普陀區擇優選聘高校畢業生到社區(村)任職面試時間為2015年6月7日(具體時間見《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地點為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昌正街169號)東港商務中心四號樓西面二樓233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

隨帶以下材料:

《面試考生登記表》。村官考生登記表.doc點此下載,填寫相關信息并貼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在資格復審時上交工作人員審核。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中共舟山市普陀區委組織部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大學生村官選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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