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中“近兩年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中的“近兩年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的“原單位“指什么。 我的情況為,畢業后的第一個單位為雙方協商后辭職,之后有簽了一家單位,其中,第一家單位有“服務期“,第二個單位無“服務期“。我的這種情況符合報考條件嗎。急盼老師的答復,謝謝。
回復:文中的“原單位“一般指政府、事業單位,請把你的單位、服務期限補充完整,否則我們無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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