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屬學校(單位),三明學院繼續教育培訓中心:
今年是我省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之年,請各地、各校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43號)以及我市教育人事工作會議要求,吃透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2015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F就今年上半年我市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對象及權限
(一)認定對象
三明學院2015屆應屆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生,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本市的申請人。
(二)認定權限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各縣(市、區)教育局進行材料確認,三明市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學習)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認定。
二、主要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1.網報時間:2015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2.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進行網上申報,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申請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二)現場確認
⒈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
⑴現場確認時間:5月25日至5月29日
⑵現場確認點:各縣(市、區)教育局、三明學院繼續教育培訓中心
⑶確認點及聯系電話
現場確認點 | 聯系電話 |
梅列區教育局人事股 | 8957603 |
三元區教育局人事股 | 7991700 |
明溪縣教育局人事股 | 2883861 |
清流縣教育局人事股 | 5323692 |
寧化縣教育局人事股 | 6830085 |
尤溪縣教育局人事股 | 6324826 |
沙 縣教育局人事股 | 5855809 |
將樂縣教育局人事股 | 2269263 |
泰寧縣教育局人事股 | 7838419 |
建寧縣教育局人事股 | 3980030 |
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 3600077 |
三明學院繼續教育培訓中心 | 18705987060 |
⒉現場確認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上自動生成打印后,必須制作成A3雙面的規格,并在申請表內的“承諾書”上簽字確認。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當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④《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在職申請人的思想品德由其工作單位鑒定,非在職申請人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師范類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鑒定;表中“有無犯罪記錄”欄,非在職人員須由戶籍所在公安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2015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由就讀學校保衛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
⑤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還應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⑦《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⑧照片要求: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2張(粘貼認定申請表二寸2張,粘貼體檢表一寸1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1張),網上上傳電子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所貼照片應為同一底板,否則證書無法辦理,后果自負。
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⑵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①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②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擬按非師范類專業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③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福建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福建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四)認定時間:2015年6月9日至6月19日
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符合法定條件者做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在信息系統關閉前,做好核查數據、生成證書編號、刪除廢舊數據和導出數據等工作。認定工作結束后,要做好認定花名冊(含電子文檔)的保存及材料歸檔工作。
(五)證書發放時間:2015年6月20日-7月18日,具體時間請留意三明市教育局網站通知。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口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必須使用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編制的表格(可登錄三明教育信息網,在“網上辦事/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⒉現場確認前請認真核對清楚所要求的證件、表冊材料,帶齊所有要求的證件和表冊材料再去現場確認。若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去現場確認的,需書面委托他人代為現場確認。
⒊所有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只須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并由單位或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
⒋非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應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通過國家自學考試已修學師范類專業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證明;及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提交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⒌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交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注明“原件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成績單中應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三門合格成績。
⒍后學歷人員還須提供后學歷的相關證明:⑴若已經相關部門更改學歷的,提供學歷更改表原件及復印件;⑵未進行學歷更改的人員,請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驗證期至2015年6月20日)。2001年前畢業無法查詢學歷證明的申請人須提供《學業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⒎材料整理要求:各申請人應按提交的材料所列順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針夾在一起,裝入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提交確認點確認。
(三)其他事項
⒈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材料、花名冊,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匯總后于6月1日前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郵箱:smjyrsk@163.com)。
⒉各縣(市、區)教育局受理并送市教育局認定的,應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面加蓋縣(市、區)教育局公章。
附件:⒈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的通知
⒉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
三明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3日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有關高校:
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從2015年1月起,我省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為適應改革試點要求,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我廳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教育廳
2015年5月7日
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
一、關于認定范圍和對象
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條件,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我省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條件,并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的人員。
二、關于學歷條件
(一)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
(二)普通高中畢業學歷不能作為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報教育部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教育類專業的畢業學歷,不能作為申報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三)大學??飘厴I后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可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四)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學位。
(五)取得兩個以上大學??飘厴I證書的,不能等同于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不能作為本科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關于師范類專業的界定
師范類專業是指各級師范院?;蚪浭〖壗逃姓块T批準的其他大中專院校開設的,以培養教師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頒發的師范教育教學大綱、教學計劃進行授課的師范專業。在實際工作中,區別師范類專業與非師范類專業,可看其課程設置上是否開設了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教學實習等課程。福建省內高校畢業的申請人,看其是否持有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四、關于普通話水平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語音教師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關于體檢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閩教人〔2010〕43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閩教人〔2011〕6號)的規定,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六、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
為做好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銜接工作,在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以下幾類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應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取得面試合格證的,可按程序在我省申請認定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
(一)2014年底前取得我省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的人員。
(二)通過國家自學考試已修學師范類專業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人員。
(三)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并已取得高一層次非師范類專業學歷的在職在崗教師,擬按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
從2017年1月起,上述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須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
七、關于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的確定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督處熧Y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
(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的申請人員,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其面試學科一致。
八、其他事項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教師資格證書、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但人事關系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應提供認定機構所在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或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
(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只能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代替。
(四)申請人可以申請認定多種教師資格,但每個年度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五)在編在職教師因學校調整、合并等原因,需要具備其他種類或學科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規定及時申請認定與其新的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六)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喪失或被撤銷教師資格的應及時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并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限制庫中進行備案登記。有關喪失或撤銷的相關文件應及時報送我廳,由我廳在信息系統中予以審批。
(七)有關未盡事宜,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的規定執行。省教育廳此前發布的有關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規定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規定為準。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為做好2015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對象
2015年在福建省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條件,并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福建省的中國公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并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基本素質和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時間
今年我省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春季5月7日至7月30日,秋季9月11日至12月10日。具體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情況進行安排,并通過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今年5-7月,中國教師資格網和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8:00-18:00,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四、認定程序
1.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進行網上申報,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申請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2.現場確認(受理)。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應屆畢業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一辦理。
3.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4.頒發證書。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申請材料
(一)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當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還應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擬按非師范類專業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福建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福建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嚴把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工作。強化申請人員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表現。對申請人員提交的材料要逐一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對發現的假學歷證書、假普通話等級證書等造假材料,應予收繳并報我廳人事處備案。
2.統籌安排各類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今年起我省全面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為促進教師資格考試從“省考”到“國考”的平穩過渡,2015年至2016年期間,符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條件的申請人,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資格考試面試。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今年起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不再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取消測試環節后,各地應集中力量,確保在春、秋兩季各開展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滿足各類申請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需求。
3.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統。各地要科學設置信息系統中的認定起止時間,網報時間不宜過短,同時認定工作結束前應及時做好數據核查、證書簽發日期確認和導出打印數據等工作。按照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要求,信息系統鎖定后不再對各認定機構開放,各地一定要嚴格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但是,信息系統中的證書管理、歷史數據管理等其它功能全年開放。
4.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統籌協調本地區認定工作,增強工作主動性,提倡人性化服務,優化流程、簡便手續,保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及時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對新政策、新規定的學習和掌握,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制觀念、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隊伍。
聯系人:嚴必鋒、許四清 電 話:0591-87091527、87091281
電子郵箱:jytrs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廳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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