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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各有關高等學校,區直各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全區教育發展大會精神,深入實施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2015年我區將繼續實施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單位
廣西師范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廣西中醫藥大學、梧州學院、欽州學院、桂林航天工業學院等6所院校參加2015年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
二、招生計劃
2015年度普通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初中起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招生總計劃為2220人,各校計劃單列,不占用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
三、試點專業
本科院校的本科招生專業必須對口招收同一專業類的中職畢業生,不能招收其他專業類的中職畢業生(詳見附件1)。
四、報名、推薦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條件。
已參加了我區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中職初中起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崇尚科學、積極向上,品學兼優。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優先作為推薦報名的對象:獲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取得中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或國家四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者。
中職專業所在大類方向應能夠基本對應招生的本科專業,否則不能參加報名。
(二)報名、推薦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向所在中職學校提出申請,各有關中職學校按本校應屆畢業生10%的比例,以中職階段綜合排名為依據擇優推薦,綜合排名計算方式及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校長實名于5月25日前向試點本科院校推薦,同時將推薦名單報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統一在廣西職業教育網(網址:www.gxzyjy.net)、廣西八桂職教網(網址:www.ep12.com)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推薦材料及要求。
校長推薦信(須有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考生個人申請、考生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職學校新生錄取登記表復印件、獲獎材料復印件、中職學校成績登記表或成績證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紙張,復印件由中職學校審核原件后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本校公章。各有關中職學校將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順序及推薦學校分別裝訂成冊。各試點本科院校接收中職學校推薦考生的材料截止時間為5月25日。
(四)資格審核。
各有關本科院校須于6月2日前完成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并在本校網站公布符合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要求
(一)試點本科院校的考試是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有關高校須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試紀律,確??荚嚢踩土己玫目硷L考紀。
(二)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科目設置及相應考試形式。根據學校自身特色及招生專業的培養要求,著重對學生綜合能力、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查。其中文化素質考試采用聯考的方式,由廣西師范大學牽頭組織;職業技能考試由試點本科院校根據學校招生專業自主設置,不同試點本科院校招收同一專業應協商建立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互認機制。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免參加本科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三)所有考試應在2015年6月15日之前完成。
(四)由于今年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工作啟動晚于高職單招和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工作,部分已參加了高職單招和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仍可以參加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試,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在高職單招、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和普通高考統考錄取之前,一旦錄取即不能換錄。因此,考生在報考時應慎重選擇。沒有被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高職單招、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或普通高考統考錄取。
六、錄取程序
(一)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錄取工作在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和各試點院校組織實施。
(二)各有關本科院校根據文化素質測試結果商定統一的文化課合格分數線,職業技能測試的分專業分數線由組織測試的院校自行劃定。分數線劃定后須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三)各有關本科院校負責制定本校的錄取原則,在文化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雙上線的前提下,確定綜合成績的折算辦法,并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擇優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公示。
(四)6月20-22日將擬錄取考生信息上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上報網址為:教育網http://210.36.254.47:7001/beian/,非教育網http://218.65.204.247:7001/beian/。經審核批準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各校須按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嚴禁向未經審核批準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對同時被多所院校錄取的考生,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告知有關院校,由院校之間協商并征得考生同意后確定最終錄取院校,最終錄取院校必須保留考生親筆簽字的確認書。若考生向多所院校出具就讀確認書干擾錄取工作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學籍管理
為實行對口培養,升入本科教育階段學習的學生由本科院校整建制單獨編班開展教學。學籍管理按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在校期間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關政策待遇。完成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學生,由試點本科院校發放本科學歷證書。
八、教學計劃
各試點高校主導,協同有關中等職業學校,根據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以培養高級應用技能型人才為目標,以貫通中職和應用型本科教育為途徑,創新教育教學模式和考試考核辦法,健全教育教學管理制度,科學制定專門的對口教學計劃。各試點高校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和專業教學計劃,必須征求有關中職學校意見,并報我廳高等教育處。
附件:
1.2015年普通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試點工作招生計劃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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