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的對于大學生村官的政策為什么一執行起來就變味了呢?比如說會澤今年推選大學生村官進鄉鎮黨委委員、副書記、副鄉鎮最后整成了 真正在村干實事的大學生村官一邊看,那些因為種種原因留在縣里某部門或者經常借調的人的走馬上任呢?國家不是說不會虧待任何一個肯干實事的人嗎?難道就因為他們沒有經常在領導眼皮底下走,就要被忽略嗎?而且國家的政策要求是滿三年黨齡,考評優秀的有優先權,難道那些黨齡滿三年又在村兩委擔任職務但是沒有評為優秀或者沒在村兩委擔任職務但是被考評為優秀的大學生村官就沒有資格嗎?就不符合條件了嗎?請問一年在大學生村官的評選中有那么多的優秀名額嗎?為什么其他的縣鄉可以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而到了會澤這里就可以任意篡改嗎?我們不想懷疑這次推選的真實性和公平性,但是又為什么公示期都沒有結束就忙著要體檢要上崗呢?希望有關部門能給會澤的大學生村官們一個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