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市、縣財政局,區直各單位,中央駐邕各單位,有關繼續教育機構:
為認真做好我區2015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桂財會〔2014〕54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15年度我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和學時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以1年為周期,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二、繼續教育內容
(一)必學內容。
1. 大中型企業會計人員參加培訓的內容包括:
(1)新出臺或修訂的企業會計具體準則。如《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等近年修訂的具體準則及有關準則解釋、《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6號》、《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以及2015年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等知識。
(2)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和會計信息化有關知識。如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實施中相關問題解釋、《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以及2015年財政部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和會計信息化有關規定等知識。
(3)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相關知識。實施企業通用分類標準企業的會計人員,還應重點學習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相關的擴展分類標準及指南,《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編報規則》等相關知識。
(4)其他與大中型企業密切相關的財稅法規、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會計、部門預算、績效評價管理等方面的知識。
2.小企業會計人員參加培訓的內容包括:
(1)小企業會計準則及財政部發布的小企業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和稅務等有關知識。
(2)營業稅改增值稅有關知識。如《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等。
(3)其他與小企業密切相關的財稅法規、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會計、部門預算、績效評價管理等方面的知識。
3.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參加培訓的內容包括:
(1)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準則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應當學習《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其中,醫院、高校、中小學校、科學事業單位、彩票機構等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應重點學習本行業新出臺的會計制度,如《醫院會計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彩票機構會計制度》及有關新舊銜接規定。財政部2015年發布的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
(2)新《預算法》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關規定。如修訂后的《預算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以及2015年財政部門發布的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財務規定。
(3)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應當學習《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8號)、《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2015年財政部門頒布的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4)與行政事業單位密切相關的財稅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制度等知識。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應當學習新出臺的財稅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制度、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非稅收入管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其中,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應當重點學習《廣西壯族自治區區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驗收標準》、《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會議費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培訓費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
4.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內容包括:
(1)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有關知識。
(2)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內控規范,醫院、高校、中小學校、科學事業單位等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等有關知識。
(3)其他與注冊會計師業務密切相關的財稅法律法規、政策規章、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行業行政許可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識。
5.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內容包括:
(1)提供代理記賬服務涉及的有關會計準則制度。比如小企業會計準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知識。
(2)稅務政策解讀及會計實務處理知識。
(3)其他與代理記賬業務密切相關的財稅法律法規,政策規章、財務管理制度、行業管理等方面的知識。
6.其他單位會計人員參加培訓的內容包括:
其他單位會計人員應根據單位性質,選擇學習行業財稅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以及有關行業使用的財務會計制度,如《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工會會計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等其他有關知識。
(二)選學內容。
各單位會計人員可結合自身實際和單位的需求,選擇學習以下內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73號)、《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財政結余結轉資金管理的通知》(財預〔2013〕37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桂財會〔2013〕6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桂財會〔2014〕5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桂財行〔2014〕2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4〕30號),以及其他有關會計法律、法規,財務管理、財務制度、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非稅收入管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企業通用分類標準和XBRL等會計信息化知識,新出臺的財稅法規、本行業會計核算制度和核算辦法、防治小金庫案例、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等知識。
三、繼續教育方式
會計人員可選擇面授培訓和網絡培訓的學習方式。如選擇參加面授培訓的方式,可參加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當地財政部門組織、管理的面授培訓班。如選擇參加網絡培訓的方式,待我廳公布2015年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機構后(有關通知將另行發布),請登陸“廣西財政會計網(http://www.gxczkj.gov.cn/)”,選擇網校,網上繳費,完成網絡繼續教育課程培訓及考試,填寫有關培訓調查反饋表,完成2015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會計人員還可根據財政部和財政廳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完成2015年繼續教育培訓。
四、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桂財會〔2014〕54號)等有關規定,組織管理本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認真做好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可以通過財政網站等方式予以公告或者通知所在單位,責令其限期改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有關單位在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中,如有《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18號)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行為,財政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不予承認其繼續教育培訓結果。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