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面試資格復審時,須出具哪些資料?
答:資格復審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報名登記表、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201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報考面向少數民族考生的職位,或報考限定戶籍、生源的職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在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戶口本。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系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由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機關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無法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不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
各類企業和事業單位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時不需要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但應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與原工作單位的勞動(聘用)合同關系,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